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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盐城市政商交往“十要十严禁”清单》解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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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4-3-21 14:42:42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
2月21日,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,市委办公室、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《盐城市政商交往“十要十严禁”清单》(以下简称《清单》),为便于各级、各部门精准有效贯彻落实《清单》工作要求,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:



一、为什么要出台《清单》?

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是优化营商环境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保障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习近平总书记多次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,用“亲”“清”二字来定调政商关系,为政商交往确立了标尺。政商关系的亲清程度,反映党风政风和干部作风,事关营商环境好坏。政商之间,做到亲而有度、清而有为,则于国有功、于民有利、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都有重要意义。落实这条政商交往之道,离不开具体的操作指引与行为规范。近年来,党中央、省委、市委高度重视新型政商关系建设,先后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。2023年11月1日,全市召开民营经济发展大会,专门出台《盐城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0条措施》,其中,要求发布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,明确党政干部和企业家交往规则。

出台《清单》是推动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的必然要求,更是落实党中央和省委、市委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,重在亮明原则态度,表明意志决心,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主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、准确把握工作联系和私人交往的分寸提供指引,提醒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、公职人员,在与企业交往中要履职尽责、敢于担当,不越纪、不触法、不谋私,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和清廉高效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,让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切身感受到盐城有温度、尺度和透明度的优质营商环境。

二、《清单》在总体方向上是如何把握的?

《清单》起草过程中,本着有规可依、有度可量的原则,总体注意把握三个方面:

一是紧扣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。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重大要求为指导,全面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》,以及关于解决政府拖欠企业账款、坚决整治“乱收费、乱罚款、乱摊派”等部署要求,力求方向不偏、目标明确、定位准确。

二是紧贴省委、市委最新要求。认真贯彻省委、省政府《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》和市委、市政府关于《盐城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0条措施》等文件,及时将相关规定吸收到清单之中。仔细研读市委、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营商环境方面的讲话内容,比如,“高标准打造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国际化营商环境”“企业最关心的‘两件事’‘六个最盼’”、对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等,都在清单中有所体现。

三是紧盯盐城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。对企业群众反映较多的政策宣传解读不深入、资金拨付兑现不及时、行政执法检查不规范、行政审批服务质效低,以及一些职能部门人员以权谋私、吃拿卡要等风腐一体问题,有针对性地在《清单》中加以规范。

三、《清单》有哪些干货,可以解决哪些问题?

《清单》全文1900余字,主要包括两大部分内容。第一部分用正面清单激励担当。聚焦解决实践中党政干部想为但怕被问责导致不敢为、不愿为的问题,从落实政策、高效服务、公正平等、规范执法、保障权益、排忧解难、增进联系、广纳良言、合规交往、改进作风十个方面,对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同企业交往“应当做什么”“可以做什么”作出明确规定,鼓励引导党员干部及其他公职人员秉持公心、敢于担当、积极作为,主动帮助企业办实事、解难题。特别是明确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,在服务企业和行业发展中,哪些活动可以参加,哪些活动可以组织。比如,“十要”清单中鼓励政商积极交往,在依规依纪的前提下大胆开展工作,经批准,可以参加企业、行业协会商会举办的推介会、展销会、座谈会、研讨会等公开商务活动。

第二部分用负面清单划出底线。着眼于防止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,以及亲清不分、官商一体甚至沆瀣一气等问题,从严禁违规吃请、严禁收受财物、严禁请托办事、严禁非法牟利、严禁滥用职权、严禁乱收乱罚、严禁违约失信、严禁插手项目、严禁懒政怠政、严禁抱团成伙十个方面,对“不得做什么”作出明令禁止,要求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遵纪守法、不踩红线、不越底线。尤其在坚决杜绝权钱交易、政商勾结等问题上,明确了党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哪些事情不能做、哪些“圈子”搞不得、哪些“手”不能伸等。比如,“十严禁”清单中,规定不得在行政执法中滥用自由裁量权,对企业乱收费、乱罚款、乱摊派、乱检查等,加重企业负担。

“十要”与“十严禁”清单形成一体两翼,正向激励各级干部放下包袱、担当作为,反向警醒各级干部把握边界、规范行为,做到亲不逾矩、清不远疏、亲清统一。

四、如何让《清单》有效落实?

一分部署,九分落实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《清单》要求,通过官方网站、报刊、电视等方式广泛宣传,加强对《清单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。全市各级公职人员要在政商交往中守底线、转思想、强担当、有作为,以良好营商环境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盐城新实践提供坚强保障。

《清单》是指导各级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规范从政行为的务实举措,对于公职人员来说,既有约束又有赋权。为持续助推优化我市营商环境,畅通企业诉求渠道,搜集处置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,确保《清单》要求落到实处,我们还探索“智慧监督”新方式,开设“益企廉”监督一点通线上举报平台,开启涉企问题投诉绿色通道,对举报投诉问题由市县两级作风办负责扎口建立清单,实行闭环处置,充分发挥查办问题线索对改善营商环境的穿透和震慑作用,确保《清单》要求落到实处。

五、《清单》出台后,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还有哪些部署安排?

政商关系是营商环境的风向标,是政治生态的重要内容。出台《清单》为盐城广大党员干部、公职人员与企业家打交道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,进一步提供了行动指南。下一步,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坚持抓早抓小,及时发现、纠治服务企业中的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等问题,对严重违反《清单》的“四风”和腐败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问责。

具体来说,有以下几项重点举措:

一是联合涉企执法部门单位,积极探索打造执法检查备案智慧管理平台,加强对涉企执法检查“再监督”,坚决纠治过度执法、粗暴执法、逐利执法、私设门槛、冷硬横推、吃拿卡要等作风顽疾。

二是紧盯民企关注的市场准入、要素获取、公平执法、权益保护等领域,每季度选择一批惠企政策集中、助企事项较多的重点部门,开展为企服务情况“蹲点式”“下沉式”监督,通报曝光服务企业不力的典型人和事。

三是重点关注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等违约失信、群众身边的吃拿卡要“蝇贪蚁腐”、政务服务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,开展集中整治,严肃问责履职不力、失职失责人员。

四是严格落实“三个区分开来”,推动省委《关于失实检举控告澄清的工作办法》和市委《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在推动盐城高质量发展中担当作为、实干争先的实施细则》等政策措施落地见效,出台《盐城市纪检监察机关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、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操作指引》,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、主动性、创造性,推动形成奋进新征程、建功新时代的浓厚氛围和生动局面。




来    源:盐阜大众报
编    校:徐碧莲
责    编:顾向明  印 靖
审    核:刘友华  樊 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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